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陕西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申报范围包括:
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主要包括: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技术,太阳能光热、光电、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技术及能源储存转换技术和应用示范,“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技术集成与示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检测与评估技术等。
建筑领域电气化。主要包括:电驱动热泵、蓄热式电锅炉、分散式电暖气、炊事“煤改电”等规划设计、安装施工技术,冷热联供技术,减碳提效的电气化改造技术,柔性配电技术,电能替代设备、接口、系统集成、运行监测、检验检测技术,电能替代设施智能控制技术等。
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陕西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省住建行业科技创新方向,解决行业关键技术难题,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向工业化、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行业实现“双碳”目标愿景,根据省厅年度重点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体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要求,以“双碳”目标愿景为引领,以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为导向,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聚焦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新建建筑能效提升与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城乡环境质量和综合承载能力提升方面的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等。
二、申报类别
(一)科研开发类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解决行业的重点、热点及难点问题,具有较强地推广和应用价值。鼓励优先开展的技术领域:
1.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主要包括:数据驱动的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装备研发,施工现场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研发,基于工地复杂场景应用需求的多机互联系统研发及示范应用,智能建造质量检测机器人及质量保障追溯系统,面向智能建造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成套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既有建筑装配式装修技术研究和示范。
2.绿色建筑与建筑能效提升。主要包括:区域能源综合规划技术研究,新型绿色建筑结构材料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建筑室内环境提升技术研究,装配式建筑与低能耗建筑技术集成应用研究,城镇污水高标准排放和再生水利用技术,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技术,城镇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与能效提升集成技术,传统村落绿色宜居性能提升技术等。
3.城乡环境质量和综合承载能力提升。主要包括:城乡环境品质提升技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技术,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城乡安全与防灾减灾技术,绿色交通设施建设技术,城市更新中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技术,智能化生活垃圾清扫与清运装备,城市精细化管理支撑技术,城乡建设领域卫星遥感技术应用研究等。
4.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主要包括: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技术,太阳能光热、光电、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技术及能源储存转换技术和应用示范,“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技术集成与示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检测与评估技术等。
5.建筑领域电气化。主要包括:电驱动热泵、蓄热式电锅炉、分散式电暖气、炊事“煤改电”等规划设计、安装施工技术,冷热联供技术,减碳提效的电气化改造技术,柔性配电技术,电能替代设备、接口、系统集成、运行监测、检验检测技术,电能替代设施智能控制技术等。
6.数字家庭和数字社区建设。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慧建筑、智慧社区的协同应用及区域信息门户平台搭建研究,智慧建筑、智慧社区的规划设计、安装施工、运营服务技术研究,数字家庭和数字社区建设示范及标准体系研究等。
7.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控制。主要包括:低碳城市指标体系研究,城市生态系统固碳减排效能与生态功能评价及系统提升策略研究,建筑碳排放核算、统计、监测与评价方法研究,碳排放数据库模型研究,零碳建筑技术体系及关键技术研究,城市更新改造社区碳计量与碳减排技术研究,生活垃圾领域绿色减碳技术等。
(二)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
通过“技术+工程”的组织实施模式,开展新技术集成应用和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所应用的技术(装备)应具有行业引领性、创新性或国际先进性,依托工程(项目)应具有代表性,能形成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工程。
1.高品质绿色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以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为导向,开展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全生命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的集成应用示范。示范工程应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三星级等级要求,在建筑品质提升上有显著特色。
2.零碳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基于《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GB/T55015和《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的计算方法,在我省不同气候区选择典型建筑工程,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筑电气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等技术集成应用,形成适合我省代表性地域特点的零碳建筑技术体系,并开展工程示范。
3.绿色建造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采用减污降耗生产工艺、绿色低碳循环及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依托工程项目应实施设计、生产和运营维护协同联动的项目管理机制,开展BIM正向设计、绿色施工和数字化交付工程应用示范及绿色建造效果评估。
4.装配式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发展需求,开展以装配式建造技术、工程总承包和BIM应用为重点,集成应用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绿色低碳技术的工程示范,单体建筑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建筑群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并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的AA级。
5.城市废弃物循环利用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针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园林废弃物、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再生水等,开展资源化、能源化及循环利用技术集成应用和工程示范,为我省科学推进城市废弃物资源及再生水绿色循环利用提供模板、典型范例及成套技术方法。
6.城市更新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通过理念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开展老城区老旧小区适老化、无障碍与场景改造、城市旧街区公共空间营建、老城区15分钟生活圈体系再造和城市生态修复等示范工程建设。
7.智能化技术应用科技示范项目。示范任务: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和运维,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智慧社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科技示范。
三、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施工总承包,鼓励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推荐单位。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由工程所在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部省直属有关单位、省管行业学(协)会,中省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可直接申报。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审核、推荐要严格把关;加强对本市区(单位)申报项目审查及以往推荐并立项项目的结题、清理,提高对厅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执行率。
(二)申报要求。按照申报方向申报,突出创新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不支持申报方向以外的项目。申报单位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程符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工手续齐全,规划、施工图等审查合格,已开工的,未出现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已建立示范工程配套管理体系。
(三)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应填写《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申报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交由推荐部门(单位)审核。
(四)申报程序。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推荐部门(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各推荐部门(单位)将汇总后的推荐项目清单连同经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一份(A4胶装成册)及Word格式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五)申报时间。各推荐单位请于2022年7月30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报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