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门头沟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其中提到: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强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广光伏、热泵等在重点领域、区域的规模化开发和高效利用,实现多能互补。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应用,有序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发展,在农村地区、公共建筑等领域推广空气源热泵应用。稳步推进鲁家山垃圾焚烧厂余热供热工程,实现新城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全覆盖。争取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供热比例提升至3.3%。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碳
建筑领域。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鼓励建设超低能耗或零能耗建筑,促进开展绿色建筑认证,到2025年,新建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均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充分利用丰富的太阳能、热泵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全面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实现全区符合条件的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全部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充分做好城区屋顶光伏和农村地区太阳能分布式利用。聚焦建筑能效水平提升,持续推动公共建筑、老旧住宅小区开展综合节能改造,严格抗震设防要求,推进新建翻建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全面提升建筑运行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