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能源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地热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三项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的方针、四项加大地热发展保障力度的规划及三项组织保障措施。《意见》规划,到202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1200万平方米,2030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2500万平方米。
重点任务
同时《意见》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在地热能资源满足条件下,新建、改建、扩建等建筑优先使用地热能供暖(制冷)试点示范。加大推进在不同利用方式、不同应用场景的重点项目建设。及时总结地质勘查、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经验,探索适合省内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商业模式并在全省推广。
《意见》重点提出要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根据各地区地热能资源禀赋特征,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先利用取热不取水技术,分类实施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重点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建筑应用,鼓励使用污水源、中水源和工业水源(工厂余热)热泵供暖(制冷),合理取用地表水源热泵供暖(制冷),积极探索中深层地热能(水热型)多元梯级综合利用,试点发展中深层地热能清洁供暖应用,鼓励推广“地热能+”多能互补开发模式。
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
《意见》强调要加强项目监测监管。积极建立和完善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前期准入、中期建设、后期运行的监督体系,在项目的规划、备案、勘查、设计、施工、运行、监测等方面形成统一管理。建立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和后期评估制度,对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对岩土体、地下水等造成影响进行持续监测,确保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地热能清洁开发和永续利用。
《意见》特别提出要加强项目数字化管理。依托全省大数据资源优势,推动大数据在地热能勘查开发项目中深度应用。省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省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业主单位在国家地热能信息管理平台中录入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在供暖(制冷)期内按月更新项目运行状况,并定期将地热能开发利用数据报送统计部门。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指导勘查开发单位建立地热能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开展地下水温度、流量等动态物理信息的综合监测。取水的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勘查开发单位应当安装取水和回灌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有管理权限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同时提出要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结合省内岩溶石山区地质构造复杂、岩溶发育强烈的特点,依托国家地热能勘查评价、开发利用、运行监测等标准规范,进一步研究制定全省不同类型地热能资源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及运行监测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技术指南和技术要求,科学指导全省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有关能源专项资金支持地热能供暖(制冷)示范项目实施,引领全省地热能产业发展。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地热能产业。同时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人才队伍培育和开发计划,开展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技术攻关,突破关键技术瓶颈。
《意见》规划,到202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1200万平方米,节约标准煤111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267万吨/年,在贵阳、遵义、铜仁、黔南、黔东南等基础条件好的市(州)建成一批地热能供暖(制冷)试点示范项目,技术标准体系和科技创新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管理流程逐步健全完备。
到2030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2500万平方米,节约标准煤232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554万吨/年,初步实现地热能供暖(制冷)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地热能开发利用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基本形成全省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