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提到:
推动建筑领域碳减排。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持续推进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5年,完成改造面积1000万平方米。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快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城乡建筑中实施电气化工程,推动以电代气、以电代油,推动“光储直柔”等技术应用,实现建筑用能与电网调度柔性互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农牧厅、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