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供热发展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北京市将推进绿色清洁供热,对既有建筑进行供热智能改造,按照“同热同价”的原则,适时稳妥推进居民供热销售价格统一。预计2025年,城镇地区供热面积约10.5亿平方米。农村地区按照“减量提质增绿”的发展目标,预计2025年供热面积约1亿平方米。“十四五”末,全市城镇地区基本实现清洁能源供热。
《规划》明确,重点发展地热、空气能、再生水和余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积极发展再生水源热泵和地源热泵等新型供热方式。
在创建绿色供热体系方面,《规划》提出,加强城镇地区,特别是首都功能核心区的燃油锅炉清洁改造;探索热源绿色发展模式,积极发展再生水源热泵和地源热泵等新型供热方式;不再新建独立燃气供热系统。到“十四五”末,全市城镇地区基本实现清洁能源供热,供热结构不断优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比例达到10%;农村地区深入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实现清洁供热。
同时,按照“先立后破”的发展策略,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深入挖掘本地可再生能源供热潜力,重点发展地热、空气能、再生水和余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加强供热系统节能升级改造,鼓励应用磁悬浮热泵、高温热泵和井下换热等高新技术,深度挖潜电厂和锅炉房余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在加快城镇热源能力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完成左家庄二期和鲁谷北重等调峰热源工程,供热能力751兆瓦。将北小营、松榆里等区域热源接入城市热网,供热能力约986兆瓦。加快推进首钢南区调峰热源厂建设,同时加强对热网周边散小热源的整合。充分挖掘余热供热资源。统筹电厂周边城市新建区及新增负荷区域,优先采用电厂余热供热。推进东北和东南热电中心余热利用改造。深化西北热电中心和郑常庄等热电中心的热电解耦方案研究。推进燃气锅炉房烟气余热和数据中心余热回收利用。全市新增余热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
在推进城镇地区化石能源供热的低碳转型方面,《规划》要求,新建建筑供热严控化石能源使用,采用城市热网、区域热网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推进既有供热锅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替代,结合城市更新、园区建设和特色小镇等发展契机,推进建筑和工业等领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因地制宜优先发展中深层地热能、浅层地热能、再生水余热、垃圾电厂余热、数据中心余热和绿电等耦合供热方式,打造一批示范工程。
在推进实施新建建筑智能供热的同时,《规划》强调,推进既有建筑智能供热改造,制定既有民用建筑智能供热改造相关标准及工作方案,实施由热源到楼栋热力入口的智能供热改造,用户安装室温采集装置,既有公共建筑同步实施供热计量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2000万平方米试点示范,2023—2025年完成1亿平方米以上既有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
北京市居民供热收费价格20年未作调整,现有供热价格存在“同热不同价”的问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无价格标准,供热价格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将完善供热价格机制,按照同热同价的原则,适时稳妥推进居民供热销售价格统一。开展建筑供热能耗监测分析,做好供热企业成本核算,进一步完善供热补贴标准及政策。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城镇地区供热面积共计8.95亿平方米,已基本实现清洁供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面积3893万平方米,占比约4.35%。城镇基本形成了以热电联产、燃气供热为主导,多种能源、多种供热方式相结合的供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