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昌吉州全面启动实施农村地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投资4.9亿元完成11631户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今年计划再实施4万户,扎实推进散煤污染治理。
2021年,昌吉市投入1.3亿元完成农村地区3665户清洁能源取暖改造任务,涵盖六工镇、大西渠镇、佃坝镇、三工镇、二六工镇和滨湖镇6个镇,成为我州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暖示范点。
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组数据显示,昌吉市2021年10-12月PM_2.5浓度同比下降26.7%。在不考虑区域传输和气象条件的影响下,清洁能源取暖的实施对提升大气质量的贡献率约为48%。
昌吉市积极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成功入围国家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项目名单,预计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亿元,可支持全州13.2万户农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改造。
据了解,昌吉市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稳步推进适合区域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生物质取暖工作。州住建局编制了《昌吉州农村清洁取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形成了《昌吉州2021年各县市电网接纳电采暖负荷裕度分析报告》,持续推进散煤治理,推进多能互补试点项目建设,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共赢。